互聯(lián)網圈又一場大戲上演了,主角為樂視和小米。兩者都是在互聯(lián)網營銷方面長袖善舞的主,這次因為所謂的版權撕破了臉。
據虎嗅網的報道,7月1日,樂視、小米對掐,緣由是樂視以侵犯信息網絡傳播權為由起訴iCNTV與小米列為連帶責任方一事。海淀區(qū)法院判決小米侵權,賠付15萬元。
樂視昨日口吻充滿文革措辭風格,感嘆號都出來了。它說小米對外放的消息,比如終止與ICNTV牌照合作、接入后者提供的集成播控與內容服務合規(guī)不實。
但是,你要是仔細分析兩家公司官方言論,那真是:兩個窩囊的冤大頭。這事最核心的責任,還真不應該在小米,主要還是ICNTV自身行為不規(guī)范,而樂視自身在其中的行為,同樣需要反思。
1、小米該承擔什么責任?
一審判決已下來,小米賠付15萬??慈デ謾嗔?,但有必要分析一下怎么犯的事。
小米是賣盒子的,現在也賣其他很多東西。它提供的是系統(tǒng)軟件與硬件平臺,自己不在OTT盒子里單獨集成內容。按181號文,它嫁接牌照方,事件中所涉的當然是ICNTV,后者是有集成播控服務與互聯(lián)網內容服務的。
小米與ICNTV合作,當然要接受它的兩項服務。小米昨日所說的合規(guī),就建立在這一合作基礎上。
那么侵權何來?那是因為ICNTV作為互聯(lián)網內容服務機構,在為小米提供服務的過程中,集成了不該集成的內容。也就是說,小米是被動的,頂多負有一定連帶責任,不能說它直接侵權,這是明擺的事。
但是,到了樂視口中,就成了小米直接侵犯它的權益,昨天官方回應中,甚至都不提ICNTV才是主要責任方。呵呵,小米昨天也沒有怎么提ICNTV的責任。牌照方犯了事,兩家利益受損的公司,卻不“抱怨”,你知道為什么么?
誰讓人家是牌照方嘛。市場截至目前只有7張牌照,CNTV因為有央視背景,終端廠家自然巴結。如今即便它作為主要責任方,犯了事,人家也不敢怎么著它。
你看昨天小米、樂視對掐后,外界采訪ICNTV,它就根本不回應,索性做個縮頭烏龜,或者像是鴕鳥,將頭埋到沙子里吧,管你小米吃啞巴虧,管你樂視拽到天呢。
其實,樂視并不是英雄。如此局面下,不提主要責任方,卻來揪小米,你不覺得它其實很窩囊嗎?
關注我們
公眾號:china_tp
微信名稱:亞威資訊
顯示行業(yè)頂級新媒體
掃一掃即可關注我們